机构简介
西北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校学术委员会”)是我校最高学术机构,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、审议、评定和咨询等职权。
校学术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遵守学术规律,坚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营造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的优良环境;以推动学术进步为宗旨,倡导师生不断追求学术创新,坚守学术责任,恪守学术道德,维护学术声誉。
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:
(一)对以下事项审议并提出咨询意见:
1.学科、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,科学研究、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,其他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、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;
2.学科调整方案,学科资源配置方案;
3.重大教育教学改革方案,专业设置与规范,人才培养方案,招生的标准与办法;
4.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;
5.学术机构设置方案,交叉学科、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;
6.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、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;
7.教学、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;
8.开展中外合作办学,赴境外办学,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;
9.学校认为需要学术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的其他事项;
10.学术委员会或委员认为需要提交咨询的事项。
(二)讨论决定提交学校颁布的以下学术管理制度:
1.学位点评估指标体系与标准,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;
2.学科规划与建设管理相关办法及细则;
3.教学科研成果、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;
4.学术评价、争议处理规则,学术道德规范;
5.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范或章程,各学部、学院、研究院等二级学术单位学术分委员会章程;
6.需要讨论决定的其他学术管理制度。
(三)涉及对以下事项的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,应当由学术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学术组织进行评定:
1.学校自主设立的教育教学相关项目、奖项等,向校外推荐的优秀教材、专著、教学成果等;
2.学校自主设立的学术交流项目、学术或科研基金、科研项目、科研奖项等,向校外推荐的科研项目、奖励等;
3.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;
4.应提请学术委员会做出学术评价的其他事项。
(四)学术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及学校委托,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,裁决学术纠纷。
组织架构
历届校学术委员会主任
第一届校学术委员会主任:徐德民 院士
第二届校学术委员会主任:黄 维 院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