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专业学院、365所:
西北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设置方案已于12月10日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。方案确定我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总数为45人,其中,推选委员34人、当然委员5人、提名委员6人。综合各单位学科与教授数,将34个推选委员名额分配至各单位,按给定名额进行推选。为做好推选委员的推选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选委员名额分配
1. 航空学院、航天学院、航海学院、材料学院、机电学院和理学院各分配3个推选委员名额,建议其中1个名额用于推选1名学院主要负责人,另外2个名额推选不担任行政职务的教师。
2. 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、动力与能源学院、电子信息学院、自动化学院、计算机学院和管理学院各分配2个推选委员名额,由学院自行决定是否推选1名学院主要负责人,但剩下的名额需推选不担任行政职务的教师。
3.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不单独组织推选,其学院教授并入计算机学院,按分配给计算机学院的名额要求及程序进行推选。
4.人文与经法学院、生命学院、外国语学院和365所各分配1个推选委员名额,该名额所推选的人员是否担任行政职务不限。
二、推选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
推选委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遵守宪法法律和我校规章制度,学风端正、治学严谨、公道正派。
2.学术造诣高,学术思想活跃,在学科专业领域具有开阔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学术影响力。
3.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,有参与学术议事的热情和能力。
4.身体健康,能够正常履行学术委员会职责,原则上在学校规定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一届(四年)学术委员会工作。
5.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。
三、推选委员产生的程序和时间安排
1.推选工作由各单位组织实施。12月12日起,各单位按照“一次会议、两轮推选”的方式进行选举,首先组织全体教师按分配名额的3或4倍(具体由各单位自行确定)推选初次候选人,在初次候选人名单的基础上,组织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再次选举,按多出分配名额1-2人的数量,选出推选委员候选人并排序。
2.12月22日中午12时之前,各单位将候选人名单(需加盖单位公章)报学校办公室。由学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、纪委办、科技管理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,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。
3.各单位根据资格审查结果,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综合考虑学科分布、学术水平、大局观和公益心等因素,从推选委员候选人中等额确定学术委员会委员,于12月25日下午下班前,将推选委员名单报学校办公室。
四、有关说明
1.推选委员的范围仅为人事关系在本单位的人员(不包括两院院士),学术特区人员由校长在提名委员中综合考虑。
2.各单位在进行推选时,应适当考虑学术能力突出的优秀青年教师。
3.学院主要负责人是指学院院长(含主持工作)或党委书记。学院担任行政职务人员是指院长(含主持工作)、党委书记、副院长、党委副书记,不包括系主任、院长助理等。
4.学校办公室联系人员:高光良、李晗
电话:88494658 18966829029
邮箱:lihan@nwpu.edu.cn。
附:学术委员会推选委员候选人样票
学校办公室
2014年12月11日